-
掷一枚硬币,字的几率是二分之一。连续掷了十次字,下一次,花的几率依然是二分之一;
与一人相爱,分手的几率大概二分之一。若分手一次之后,复合的几率大概不到四分之一;
做一件事情,做对的几率也许二分之一。但一旦错了一丁点,能够再次重来的几率是为零;
一天不登录邮箱,我收到信件的几率为二分之一。其中工作求职信息又二分之一,而注册过的商业网站信息再二分之一。
如果三天不登邮箱,那么收到信件的几率为百分百。但那些无关紧要的信件依然二分一加二分一。
什么时候能收到一封人工输入,来自同学或朋友,不带任何商业性质的非转载非群信件呢?(你看我已经不奢求手写了)
一年前我的期待是二分之一。现在,期待却只有二十分之一。而再一年后,会不会大概也许可能,二百分之一都不到了吧。咳咳。
-
当我意识到“现在”永远都是“过去”的时候,是在小学五年级,放学去外婆家的小路上;当我提醒自己要好好地记住那些值得记住的“过去”,是在高一,某个溜冰场上;当我突然发现所有的“过去”也都将在宇宙中湮灭得无影无踪,是在研三,早上六点,自己一个人坐在寝室的凳子上,怕得浑身打颤。意识到这些,也就是人生的终极了吧?对于一个实在没有那么多追求的人来说。而《朝闻道》中,享誉全球的物理学家,在“夕死可矣”的前一刻,问的也不过就是这样一个问题:“终极意义是什么?”
对啊,是什么?
人均寿命七十五年的今天,两万七千三百八十天,每日朝起觅食晚间睡觉。前二十年不断地纳入知识,而后二十年又慢慢将它忘掉。交过一些朋友也得罪过一些敌人,幸运的话,也有过一些至亲的人。但所有的这一些,到了最后的最后,却全都灰飞烟灭。这便是人生的终极意义?
意识到这样悲哀的结局,还不算作最凄惨。悲哀的是每一个人都逃不过,无论皇亲国戚或一介平民。而更悲哀的是,连这样一种无奈的历程,都已经不想去经历,真是无聊透顶。还有再悲哀一些的吗?有啊。那便是以一己之身在这全无吸引力的人生旅程中苦苦挣扎──或者连挣扎也都不必──全无精神地度过一日一日。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,和并不喜欢的非爱人结婚,朋友圈子里尽是自己不喜欢的人们。耐心倒是越来越好,信心却是越来越少。
即便如此,也没如何呀。谁教繁花似锦,不过眼中虚幻;而人生苦短,其实也是自我想象。待到有一天,没入泥土,被蛆虫蚕食,又有谁还记得你的高兴与不高兴?
我知道我辜负过许多人的好意,也伤害过许多人的心情。包括我的父母,一些朋友,还有那些对我报以期望的人们。反之被别人辜负,却寥寥无几。这样恶劣的行为,加之我又从不道歉(其实有,只是在心里),我从不怀疑终有一天会被众叛亲离。有时脑袋飞转也会想想后路:或者可能去找一个深山教书,本人数学物理都还成,没准还能教出一两位奥赛冠军,弥补本人对这个世界做的错事;或者也可以申请去无国界的战火区,生死天命,与人无尤。
闹闹同学,苏三大妈,玛法达神婆,你们给我小红花有什么用啊?看我脑袋瓜子想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,又跳跃又脱线,一点都不具有积极意义……
-
今天的Newcastle好像一个马戏场 - [胡思乱想]
2009-09-06
女巫说射手座最近很有桃花,于是我决定今天下山去撞撞艳遇。(番茄!靠!又撒谎!)结果发现Newcastle好像变了个样,居然到处都是街头艺人!
丁字街口那里有个女孩在拉风琴;麦当当门口有个老人家在秀one man band;Morrison门口还有一个中东青年在拉手风琴,一个年轻的妈妈牵着漂亮的小女儿走过去,投了几枚小镍币。
等我从Morrison大包小包走出来,穿过地下通道的时候,有两父子在通道里弹着吉它唱得很High(很羡慕)。
呃……这些难道就是我传说中的艳遇?姑且算吧。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以下是感慨的分界线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今天Morrison里面有很多小童军在帮顾客打包,穿着墨绿色的童军服,戴着三角巾,很有礼貌很有教养。
我的通道是一个卷毛的小正太,笑起来又可爱又绅士。旁边通道有一个大概6岁的小女孩,比收银台高不了多少,努力垫着脚尖帮顾客把买的东西装进塑料袋,真是Q到不行!而她的手小小的,动作又很笨拙很慢,到最后其实是顾客很有耐心地把东西一件一件递给她,等她慢慢放好。虽然这样很浪费时间,但并没有任何人抱怨,收银员和顾客都笑眯眯地看着她,等她装好之后说一句“Thank you”,她就很高兴,又很有成就感的样子。
唉……我突然有点悲哀,冒出一种想法。如果我有下一代,而我又有能力的话,我宁愿她在这个国家出生成长。哪怕她无法感受到中国伟大的历史和充满魅力的文化,却也不用背负那么多的民族,屈辱,崛起,复兴。而她的童年,甚至一生,都这样充满善意的单纯和快乐,其实也很好。
-
皮肤上留下的伤口,要多久才会消失?专业的美容顾问大概会这么说:这大概要看每个人不同的新陈代谢速度吧。但好得快,有时也不一定是好事,新生的组织长得仓促,反而容易留下疤痕。
那这疤痕消失的速度又会不会和留下伤口的那一刻有关呢?
纹Tattoo,是我至今为止经历过最难以忍受的疼痛,因为它持续的时间太长,我的A-fibre和C-fiber几乎是在不停地传导神经递质,而调节机制又还来不及发挥作用。
好在那时也学了少少疼痛知识,记得疼痛的传导也是竞争性的,便想寻找另一处疼痛来分散它。可是我很后悔,上课时没能把大脑皮层中牵涉全身器官的神经分布图给背下来。却只记得手的旁边是脸,而肩的旁边是什么根本不记得。
所以小朋友们,一定要好好背课本内容。不要像我这样专业不精,肩胛骨疼的时候胡乱投医,只能掐十万八千里以外无辜的左手。
这招有没有用不记得了,毕竟疼痛记忆早就已经模糊。但是掐过的那两道指甲印,却一直没有消。
虽说我有些偏向疤痕体质,一个月不消倒也正常。但是两个月,三个月,半年都快过去了,当初只是两道红红的印子,现在它竟然还明目张胆地呆在那里。让我不得不怀疑当初神经递质不小心传递错了方向,去了这个后备的感受点。
或者抽象点说,愈是疼痛的记忆在模糊的过程中,愈是容易在身上留下清晰的皮肤印记?(我甚至有想过就此写一篇论文,但要基于大量的实验,又不是能力范围内的事了。)
所以你看,皮肤也是有记忆的。
那大脑的记忆呢?是不是越是重要的记忆,越是深刻?
又觉得不是。不管是多么惨痛或是多么哈皮的记忆,当我将它重新唤起的时候,都多不过一秒。可能是坐在公交车上突然撇过窗外的某一秒,下雨天穿过湿漉漉草丛的某一秒,或是突然在屏幕上看到某一句话的某一秒。总之就是只有一秒。
人的眼睛保留影像的时间是0.1秒。这么说来,大脑记忆比视觉记忆高级了十倍。所以宁愿失明,都不要失忆的好。











